全市各学校、民办学校、幼儿园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:
根据鞍山市重要天气报:29~30日我市有大雨到暴雨,局地大暴雨天气过程。受低涡切变东移和副热带高压西伸北抬共同作用,我市将出现明显降水过程。预计29~30日我市有大雨到暴雨,局部大暴雨,主要降雨时段为29日夜间到30日白天,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、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,瞬时最大风力7~9级,请相关部门做好防范。具体预报:29日14时到30日20时,台安、海城、岫岩有暴雨(50~100毫米),局部大暴雨(100~200毫米);鞍山市区有大雨(25~50毫米),局部暴雨(50~100毫米),并伴有短时强降水、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,最大小时雨强50~80毫米,瞬时最大风力7~9级。此次降水我市大部分地区雨量大,雨强大,需要强化有地质灾害隐患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的监测防范,尤其是山洪、泥石流、滑坡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。
根据辽宁省、鞍山市和海城市委关于做好强降雨防汛工作精神,现就我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全市各学校、民办学校、幼儿园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放假,停止教育教学活动,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下午5点-30日。
二、教育局、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机关,各单位马上安排带班领导、值班教师、保安人员立即按时到岗到位,做好值班值守工作,保持电话、手机等通讯24小时畅通,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,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做好教育教学设备设施、水电、食堂食品等安全防护工作。各镇区中心校负责组织、通知辖区内幼儿园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立即做好防汛工作。
三、教育局、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包保析木镇领导立即到达析木镇,开展工作。教育局和中心机关各承担析木镇5个行政村群众转移任务的人员,到位、待命。
四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防汛转移安置工作预案和安排,承担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的学校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根据上级的指令和实际情况,启动预案,开展救助、安置工作。
五、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防汛工作的督察工作,督察值班值宿等工作。
海城市教育局
海城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
2019年7月29日下午3:10